根据《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推免硕士者,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收跨专业推免具体要求见下文“工作流程”部分的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2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5日14:00即时启动。
4.我院将于9月25日9:00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请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1小时内完成确认(9月25日14:00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14:00为起始时间,9月25日14:00后收到通知的以收到通知时间为起始时间)。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学院复试通知,请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9:30-11:00将附件1及其列出的所有材料纸质版送至南雍楼西408。本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见文末)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学院选拔。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00开始
复试具体要求:
我院今年复试采用线下面试,不设单独笔试环节(除跨专业推免加试)。复试总分为250分。
内容和要求:
(1)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基础100分、外语水平50分、思想政治50分、综合素质50分。专业、外语与思想政治考核以抽题和问答形式进行。思想政治考核以时政结合专业内容进行。
(3)面试成绩=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综合素质。
(4)面试及格线:150分。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3.我单位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
(1)“跨专业”认定标准:跨专业考生的认定标准是: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其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重合度低于60%,具体由南京大学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互不视为“跨专业”。
(2)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完成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或者相关课程的学习。对于只完成了这些课程中部分课程学习的学生,如果需要纳入推免范围,由南京大学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我院在复试时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考试时间为9月18日下午2-4点,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宏观经济学(20分)、微观经济学(20分)、政治经济学(30分)和数字经济学(30分),及格线60分。具体安排由学院通知初审通过的跨专业推免生。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本单位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可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湖大道1520号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南雍楼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768059
邮箱:Zhaojiawang@nju.edu.cn
八、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doc
南京大学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1日
